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各学院及全体学生:
为推进创新精神和创造能力教育,鼓励学生参加创造性活动、工程实践和社会实践,同时便于各学院对学生培养方案中素质拓展课模块的“创新与创业”学分的认定,教务处特制订《我院关于构建大学生创新教育体系的实施方案(试行)》、《我院创新学分认定办法实施细则(试行)》。请各学院遵照执行。
实施办法及学分认定.rar
我院教务处
2013年1月15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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